2014年職稱工作安排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嚴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規范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專業技術人員聘用管理,確保職稱考試安全,完善政策措施,不斷提高職稱工作質量、管理和服務水平,特就2012年全省職稱工作制定如下安排意見:
一、評審工作
(一)加強評審(評聘)委員會管理
1、建立全省統一的評委專家庫。從2014年開始,我省將統一組建“遼寧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評聘)委員專家庫”(以下簡稱“評委庫”),進一步嚴格、規范和完善高級評委會管理。各市、中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高級評委會辦事機構,均須按要求推薦本行業、本單位、本領域的優秀專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根據推薦情況,審核確定入庫人員,組建全省統一的評委專家庫。
2、根據評審權限,嚴格組建評審(評聘)委員會。2014年,各高級評審委員會仍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經授權的市、省直有關單位組建,各高等院校仍組建以聘任代替評審的評聘委員會。各高級評審(評聘)委員會在例會前,須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在“評委庫”中抽取評委,組建當年的專家評審(評聘)委員會,評審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各高級評審(評聘)委員會要嚴格按工作程序、標準條件和時間要求等組織開展評審工作,確保評審質量。各中、初級評委會參照執行。
3、嚴格執行評審政策。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稱政策,按照頒布的標準和條件受理申報和組織評審等工作,不得超越權限跨系列(專業)受理申報材料和進行評審;業務主管部門在修訂行業職稱評審政策或下發評審文件之前,須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方可修訂并下發;對在評審過程中違規違紀、 營私舞弊的評委,終身取消其評委資格,并反饋至所在單位,情節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4、嚴格規范評審(評聘)制度。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全面客觀地向評委會匯報評審(評聘)的相關情況,提供有關材料;要實行評審例會制度,閱卷和答辯都要以評委會集中形式進行;要堅持原則,嚴格按照評審(評聘)標準、條件、程序,以及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評審通過率及其他有關要求組織評審。
5、嚴格評審(評聘)例會申報制度。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含各高等學校)在組織評審(評聘)前,須以書面形式,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例會申請。申請內容應包括評審(評聘)所需專家數量,參評人員名單(包括正常晉升和破格晉升人員),抽取評審專家時間等。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反饋意見,抽取委員會組成人員(包括學科組組成人員),批準成立評委會,確定例會時間。
6、規范審批程序。評審工作結束后,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含各高等學校)要在10個工作日以內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評審結果,提交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同時,要認真總結評審情況,查找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一并報送。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評委會辦事機構分別對評審(評聘)結果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評委會辦事機構聯合下發公布評審(評聘)通知,評委會辦事機構申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批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發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時間,以評委會通過的時間為準。
(二)規范評價標準和方式方法
7、進一步完善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提高評價的科學性。結合評審工作實際,按照以職業分類為基礎,以業績能力為導向,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原則,把品德、知識、能力、業績和貢獻作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將學習實踐能力、創新創業能力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辦理工程師規范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或專業適用范圍。
8、繼續實行綜合評價和業內認可的評價模式。首先由各評委會辦事機構組織專家按照評價標準建立“量化賦分模型”,對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量化賦分;然后在評委會例會評審時,通過答辯、考試、量化評審和業績評價相結合等評價方式,對參評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進行考核;最后由評審專家根據量化賦分和答辯(考試)情況,對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水平、業績和貢獻進行綜合評價,最終確定是否具備申報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水平。各系列凡是能夠實行考評結合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都盡量采用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
9、從2014年開始,資深翻譯(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仍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評審;一級翻譯(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水平)采取考評結合的方式,參評人員必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并取得與申請評審語種和類別相一致的一級翻譯考試成績合成通知書,參加省統一組織的評審;取消省里翻譯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參考人員均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
(三)嚴格規范申報程序
10、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單位推薦、主管部門審核、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的申報方式。專業技術人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所在單位要對申報材料認真審核,經民主評議,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后,推薦上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各系列評委會不得受理未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的申報材料。
11、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度。從2012年開始,專業技術人員填寫“遼寧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須在表中第九頁“備注”欄內填寫如下承諾語 :“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并接受相關處罰”。
(四)相關政策和規定
12、職稱外語政策仍按原省人事廳《關于完善職稱外語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遼人發[2007]11號)規定執行。
13、評(聘)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分別通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中的兩個不同模塊考試;申報評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職務)的可通過考試范圍中的一個模塊的考試;計算機考試模塊不允許重復選擇;計算機合格證書由各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發放,一個模塊發一個證書,各地不得隨意扣發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人員單個模塊的計算機證書;計算機專業畢業的大專以上的畢業生、縣級以下(不含縣)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年滿45周歲(含45周歲)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專業技術資格(職務)時,計算機免試。
14、對有論文要求的系列和專業,要按照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條例要求,嚴格掌握論文的數量和層級;專業技術人員在晉升職稱時所提供的論文,系指經國家或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并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的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論文,非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論文不能按所晉升專業的論文對待。
15、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晉升職稱時的獲獎證書,應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獎勵項目,非本專業的獎勵項目不能作為晉升本專業職稱的依據。
16、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時,所提供的計算機、論文和科研成果等,必須是在取得現崗位級別專業技術資格后,重新獲得的,否則不能作為申報晉升條件。
17、由單位派往國外援助工作(滿兩年,不含已回國)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政府選派的援疆、援藏專業技術人員,在援外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者,出具有效證明后,可按現行標準條件申報參加職稱評審,參評時,免試外語、計算機,免答辯。
18、對提供偽造虛假學歷、資歷、外語、計算機證書、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的人員,一經發現將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予以撤消;已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三年內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
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
(五)嚴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用管理
19、各市、省直業務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根據《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 (遼人發[2008]15號)和《關于全省事業單位實施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遼人發[2008]16號)文件精神,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遼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控制標準的通知>》(遼人社發[2009]97號)規定的結構比例,認真做好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20、規范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任管理工作。各市、省直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要本著科學設崗,嚴格管理,競爭上崗,擇優聘任的原則,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結構設置和聘任工作;事業單位沒有空余專業技術崗位的,其新增人員原則上不得以專業技術人員身份聘任。
21、認真做好專業技術崗位聘用銜接工作。各事業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在聘用后15個工作日內,將聘用人員名單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職稱管理部門審批,審批后下月兌現相關待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層級的不同等級之間,原則上要逐等級聘用上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首次聘用上一層級或新調入代辦監理工程師未曾聘用過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要聘任到本層級的最低等級。
22、各省屬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要認真做好教師職務試行以聘任代替評審工作。各高等學校的評聘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教師崗位評聘工作實施細則并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后組織實施,評聘結果須于10個工作日內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并通過資格審查后核準聘用結果。
23、從2014年開始,市級教師進修學院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可按一般本科院校崗位結構比例標準核定。對市級教師進修學院超出崗位結構比例數額的人員,可采取退二晉一的辦法逐步聘用。
(六)加強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評聘工作
24、嚴格二級專業技術崗位評聘辦法和條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實現正常化后,方可進行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員評定核準工作,原則上每年評定核準一次;二級崗評選聘用人員,在符合其他條件時,須符合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0年,對于一些設置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較晚的專業,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能少于8年;事業單位無二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原則上不開展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員評定核準工作,但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二級崗位基本條件,且水平和業績特別突出,能夠引領本行業、本專業發展,具有較高造詣,業內充分認可的專業技術人員,經本人和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管理部門批準,可申報參加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評定核準。
25、規范二級專業技術崗位申報和評聘工作。省直事業單位申報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員,要按規定程序,于7月底前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處申報。各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人員的申報,要在各市及市屬以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完成后進行,申報時間另行確定。
26、探索研究二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年限、考核和續聘辦法。2012年,省里將統一探索研究二級專業技術崗位考核辦法、聘期和續聘方式等,請各市、各業務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做好相關配合和準備工作。
(七)積極推進市及以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
27、各市要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完成市本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基礎上,指導區(縣)盡快完成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和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
28、各市在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工作中,要按照新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崗位數額、崗位層級等級,依據本人及不同等級的崗位條件,按規定程序,實施競爭上崗,通過競聘,進入相應崗位等級。平穩入軌后,事業單位的空余專業技術崗位方可使用。考慮事業發展,各單位對空余專業技術崗位要按比例逐年使用,市以下事業單位空余崗位使用核準,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各市要按時上報有關情況。
三、加強職稱考試、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管理
(八)嚴格職稱考試管理
29、加強職稱考試的綜合管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502號)要求,各級職稱考試部門,要周密安排,精心組織,規范程序,嚴格管理,確保2012年度全省職稱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各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里的統一要求,強化職稱考試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力度,認真做好參加職稱考試人員的資格審查,及時公布考試結果和發放合格證書。
30、嚴肅職稱考試紀律。按照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職稱考試考務工作管理暫行辦法》(遼人發[2003]6號)的要求,嚴肅考試紀律,全面加強對職稱考試的管理和監督。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的規定,加大對職稱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維護職稱考試的公平、公正。
31、加強職稱考試監督巡視員隊伍建設。各市和省直相關部門要不斷辦理二級建造師充實和加強職稱考試監督巡視員隊伍建設,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在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業資格等考試中,都要認真組織巡視員進行監督巡視。
32、嚴肅考試和考場紀律。各市、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廣泛宣傳關于職稱考試的相關規定,認真做好參考人員的考風考紀教育;各職稱考試組織機構,要做好監考人員的考前培訓工作,嚴格考場紀律,確保考試安全。
33、建立違規違紀信息檔案。從2102年開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違反考場和考試紀律,將取消其考試資格,建立違規違紀信息檔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予以撤消;已聘用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三年內不得申報晉升同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九)加強職業資格管理
34、按照原國家人事部職業資格管理和注冊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做好職業資格注冊工作,注冊管理部門要在注冊截止后,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匯報注冊情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按照工作計劃,對職業資格注冊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逐步形成對職業資格管理和注冊的情況的定期檢查制度。
35、國家已經開展的職業資格認定和考試的專業,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規定,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職業資格制度的順利實施。
(十)加強證書管理
36、由國家或省統一發放的資格證書,各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編號,及時將證書發放到專業技術人員手中。由于特殊原因,專業技術人員不能按時領取證書的,發證機關要注意保存,不得丟失、銷毀或挪做他用。
37、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不準以國家和省的名義,制證、發證。一經發現將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穩步實施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38、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為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相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的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增設正高級教師職稱(職務)崗位,我省將選擇鞍山、撫順、本溪3市進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省和試點市要分別成立由政府領導同志任職的“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試點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代辦一級建造師負責指導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省里將出臺相關文件,各試點城市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認真完成試點改革工作任務,為今后全面實施“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積累經驗,奠定基礎。其他12個市和綏中、昌圖兩縣也要密切關注,因地制宜的探索研究相關政策措施,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五、企業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引進人才和高層次人才評價工作
(十一)發揮職稱導向和激勵作用,認真做好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
39、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和重點產業發展。各職稱系列(專業)主管部門、各市和各單位要在職稱評審過程中,向在我省重大項目和重點支柱產業發展建設中涌現出的各類優秀人才傾斜,鼓勵對在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重點產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破格評審職稱,加快實現職稱評審由重學歷、資歷向重貢獻、實績轉變。
40、各職稱系列(專業)主管部門、各市和各單位要以激勵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目的,以專業技術人員所作的創造性貢獻為重點,進一步發揮職稱工作的職能作用,將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相關政策落實到位。其中,對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授予的“技能大師”稱號的技能人才,由省里統一組織專家考核認定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
41、實行職稱評審工作“直通車”,積極為重點企業提供服務。針對省內具有重大影響、對地方經濟做出較大貢獻,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相對集中的大中型企業,經過企業申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實行職稱評審工作“直通車”,即根據企業的行業歸屬和實際需要,開展評審工作。
(十二)拓寬服務領域,積極為多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村實用人才提供服務
42、積極做好非公經濟組織和中小企業職稱評定工作。各職稱系列(專業)主管部門、各市、各單位要認真做好非公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非公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享受同一政策;長期在非公經濟組織工作,未參加過職稱評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其工作能力和業績等情況申報評審相應級別職稱。
43、要進一步做好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發揮職稱工作在農村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作用。按照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6]8號)精神,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會同市財政局、農委、林業局、水利(務)局、海洋漁業局、動物衛生監管局等有關部門,將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作為農村實用人才開發的一項重點工作,并結合本地區農業產業結構特點,完善標準,總結經驗,規范程序,認真做好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
(十三)打破地域身份限制,積極為各類引進人才評審職稱
44、以“柔性流動”方式來我省工作的人才在職稱評審方面享受與本省人員的同等待遇,凡省外在職人員到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以上,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在我省申報評審職稱。
45、進一步做好急需引進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和認定工作。要進一步落實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的職稱評審和認定政策:一是在國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并在國外進行過一年以上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的人員,到遼寧工作需要評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受原有專業技術資格和任職年限的限制,根據本人條件,直接申請參加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或考試,外語和計算機免試;二是對急需引進的國內、外優秀人才,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組織有關專家,根據引進人才條件,直接考核認定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三是對省內特殊行業、有特殊貢獻的特殊人才,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組織有關專家,可考核認定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
六、有關要求
46、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專業技術職稱工作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加強領導,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職稱工作人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確保各項職稱工作的有序進行。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加強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廣泛宣傳,強化服務。各市、各部門(單位)要廣泛宣傳職稱工作的各項政策,積極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優質服務。做好職稱信訪工作,做到耐心解釋政策,熱心提供幫助,認真予以答復或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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